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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进一步规范海洋标准化项目管理

发布时间:2017-07-03

6月29日,国家海洋局印发了《国家海洋局科学技术司关于规范海洋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以进一步提高海洋标准化工作效率,规范海洋标准化工作秩序。

通知对海洋标准行业超期项目和海洋行业标准备案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期内项目,要求标准起草单位按起草、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分阶段统计各项目进展,督促项目按期完成。对无法按时完成的,可按程序提出延期申请,最多延期1年,还需明确项目延期内的工作时间表。对于超期项目,要求标准起草单位开展超期项目自查,按起草、征求意见、送审、报批和终止分阶段统计,明确各项目送审报批时间表,实施分类管理。在海洋行业标准颁布后30日内,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在国标委网站按要求进行电子备案。

据悉,《全国海洋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为提高海洋标准项目的完成率,加快规范海洋标准项目管理,保证海洋标准项目按期完成,国家海洋局科学技术司作为海洋标准化归口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海洋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监督力度,组织开展了全部海洋标准在研项目的评估工作。

2017年6月,局科技司已会同各有关业务司,组织海标委完成了38项海洋国家标准超期项目的整顿,有效加快了海洋国家标准项目的实施。并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再次开展了对全部海洋行业标准在研项目(包括期内项目和超期项目共200余项)的进展督促和评估,并将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期完成的单位采取必要措施,最终目的是保障海洋标准尽快跟上海洋工作需求,促进海洋工作规范开展,推进完善海洋治理。(来源:中国海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