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东海与远洋渔业资源开发利用重点实验室隶属于农业部“海洋渔业与可持续发展学科群”,主要研究方向为: 1 、东海区渔业资源养护与可持续利用; 2 、长江口渔业保护生物学与种质资源利用; 3 、远洋与极地渔业资源综合开发。为进一步鼓励和促进与国内外同行在东海与远洋渔业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的合作、交流,充分发挥实验室的学科优势和良好的科研条件,培养学科的创新思维及其新生长点,现根据实验室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和近期工作计划,发布 2013 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
1 . 重点资助方向
2 .本次开放课题重点支持以下方向相关的前沿性、探索性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内容 。
3 .近海渔业资源评估与管理
4 .近海渔具准入管理与负责任捕捞
5 .主要渔业资源遗传多样性
6 .近海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7 .渔业生态环境评估与修复
8 .河口关键物种保护生物学与环境变迁的影响
9 .河口生物种质资源
10 .河口水域生态系统功能与服务价值
11 .东海与河口养殖新对象与新品种
12 .远洋及极地渔业资源
二、开放课题申请对象
具有中级专业职称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并在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中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科研、教学及相关技术人员。课题优先支持“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学科群”成员单位的科研人员和以客座研究人员身份同实验室科研团队开展合作研究的国内外学者。
三、立项评审原则
按照“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课题向国内外开放。同时,遵循“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公正合理、择优支持”的原则,由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
四、开放课题申请程序及申报截止时间
1 .申请人根据实验室开放课题的重点资助方向,填写“农业部东海与远洋渔业资源开发利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向本实验室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申请书电子版至指定电子邮箱。
2 .开放课题按“公正合理、择优支持”的原则,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和有关专家对提交的申请进行评审,并确定资助项目和经费。批准立项的课题将通过邮件与网上公示等形式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
3 .本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11 月 20 日。
4. 《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可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主页( http://www.eastfishery.ac.cn )上阅览和下载,也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索取。
五、申请开放课题的有关说明
1 .开放课题的研究期限为两年,因客观原因最多可申请延期半期,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起始日。
2 .开放课题支持额度为 2 万元,课题经费一次核定分年拨付。
3. 已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实验室资助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申请者,原则上不予资助。
4 .申请人须根据开放课题申请书的内容,逐条认真填写。对需要利用本实验室条件进行研究的,应列出详细的计划(使用的设备和仪器、上机时间以及药品等)。
5 .申请课题必须有一名或一名以上本实验室固定人员作为参加人员,具体人员情况在签订合同时列上。
6 .获准资助的课题应按实验室相关要求定期向实验室通报课题进展情况。课题结束后,按课题要求提交相关研究工作总结、学术论文和研究报告,并要求至少发表 1 篇 CSCD 刊源论文。如课题无法按期完成或要求更改计划,须提前提出书面申报报告,由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对于无阶段总结、未按计划进行的开放课题,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可调整课题资助额度或中止课题资助。经学术委员会对课题完成质量和学术评价优秀的课题,申请者可连续申请并给予资助。
7 .由本实验室资助的开放基金课题发表论文时,至少有一篇论文的第一产权单位为“农业部东海与远洋渔业资源开发利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 Key Laboratory of East China Sea & Oceanic Fishery Resources Exploitation and Utilization,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P.R.China ),并脚注为本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论文发表时,作者中还须至少有 1 名本实验室固定人员。
8 .其它成果的归属和管理办法按“农业部东海与远洋渔业资源开发利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设置与管理办法”和“农业部东海与远洋渔业资源开发利用重点实验室对外开放实施细则”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翠华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 300 号
邮编: 200090
电话: 021-65664854
邮箱: dhskyc@eastfishery.ac.cn
农业部东海与远洋渔业资源开发利用重点实验室
二 O 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农业部东海与远洋渔业资源开发利用重点实验室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