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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海警局联合发电:休渔结束,监管更严

发布时间:2017-08-17

原标题:休渔结束,监管更严

近日,北纬35度至“闽越海域交界线”的黄海和东海海域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等4种作业方式结束为期三个月的休渔,海洋捕捞部分开渔,渔船纷纷扬帆起航、出海捕鱼,近海海域热闹起来。而离全面开捕还有一个月左右。

为进一步加强海洋伏季休渔中后期执法监管,农业部办公厅和中国海警局司令部联合发电,要求沿海各省区市抓住关键环节、针对重点时段,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确保伏休秩序稳定。

“史上最严”休渔制度

今年,是我国伏季休渔的第22个年头,也是全国实行统一休渔第一年。2016年底,农业部印发《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今年初,农业部又对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进行调整,被称为“史上最严”休渔制度。

为更好养护海洋渔业资源,海洋渔业系统狠抓监管,将休渔执法作为全年工作重点部署推动。农业部制定印发了代号为“亮剑2017”的休渔执法专项行动。

今年休渔以来,全国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余万人次,海上巡查里程达80余万海里,查办违规违法案件2764起,取缔涉渔“三无”船舶3010艘,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00余起。

农业部渔业渔政局局长张显良表示,休渔三个多月以来,渔业资源养护措施成效明显。与公安、海警、工商等部门协作,强化伏休执法,开展幼鱼保护行动,伏休秩序总体平稳;与沿海各省签订责任书,扎实推进渔船“双控”和减船转产,共减船4054艘,完成“十三五”减船总任务的20.27%;清理取缔各类违规渔具3万丈,拆解涉渔“三无”船舶3010艘。

据了解,“史上最严”休渔制度执行以来,今年上半年,我国海洋捕捞产量同比减少18%。

农业部表示,当前,一些地方重捕捞产量的观念仍有待扭转,预计年内,长江全面禁捕和渔民退捕转产实施方案将出台。

8大类海鲜“游”上餐桌

此次最严休渔期,让海洋生态有了休养生息的机会。原本无鱼可捕的东海,在今年开渔之后,生态资源有了恢复的趋势,渔民们表示鱼变多了。

“因为全面禁渔,开渔出海捕捞收获颇丰,我们比去年同期起码增加20%~30%的产量。”浙江省台州市温岭石塘渔港大坝渔民潘新名表示。

海上的热闹带来的便是水产市场的繁忙景象,各大水产批发市场一片繁荣。面对一大波新鲜海鲜来袭,海鲜价格有所下降,为吃货们带来了福利。

今年3月,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发布“禁渔令”,规定大黄鱼、小黄鱼、鲳鱼、带鱼、鲐鱼、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8大类海鲜在5月8日~8月1日期间禁止销售。而此次部分开渔,让以上8种海鲜都可以“游”上市民餐桌。

除此之外,还有鳗鱼、鸦片鱼、大白虾等海鲜将出现在市场上。

休渔结束,监管不结束

渔业资源要恢复,最忌惮的就是违规违法捕捞。随着休渔期的逐渐结束,带来的监管压力也在逐渐上升,打击非法捕捞力度不减。

从8月1日开始,东海和北海海域相继开渔,南海海域(含北部湾)休渔期则将延续到16日。全面开渔日期将近,但已有部分渔民蠢蠢欲动,按捺不住偷偷出海捕捞,各地抓捕了多起非法捕捞渔船。

比如,广东海警三支队在休渔期攻坚专项巡逻监管行动中,共查获违规作业渔船15艘,查处违规捕捞渔民50人;近日,浙江绍兴水政渔业执法局开展夜间执法行动,一个晚上查处了9起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海域,一艘非法捕捞的小渔船被海警、边防、渔政三部门组成的联合巡查组查获。

为确保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有序实施,全国海警、渔政部门在伏休期间的执法行动中密切协作配合,根据各海区的实际情况,加强海警、渔政力量统筹和行动协调,持续加大休渔监管力度,形成高压震慑态势,全力保证休渔期最后阶段海域休渔秩序。

“截至全面开渔,我们将坚持在海上进行巡逻检查,防止出现渔船提前出海抢捕等违规情况发生,全力以赴维护好伏季休渔执行,并做到‘休渔结束,监管不结束’,站好2017年伏休监管的最后一班岗。”广东海警三支队队长郑太桥表示。 科学统计,我国近海渔业资源可捕捞量大约是800万吨到900万吨,然而实际的年捕捞量却超过1300万吨。尽管近年来休渔期制度不断调整,但海洋捕捞仍然面临着资源环境的强大压力。

“近海渔业的过度捕捞问题是渔业资源发展不可持续的原因之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渔业资源与生态系统研究室副主任单秀娟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因此要控制近海捕捞量。

根据“十三五”渔船“双控”制度和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的要求,到2020年,全国将压减海洋捕捞机动渔船2万艘、功率150万千瓦,除淘汰旧船再建造和更新改造外,不新造、进口在我国管辖水域生产的渔船。国内海洋捕捞实行负增长政策,到2020年国内海洋捕捞总产量减少到1000万吨以内,与2015年相比减少309万吨以上。(来源:中国海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