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7日从省海洋与渔业局获悉,江苏省制定出台海洋渔业263行动方案,加强海洋渔业生态文明建设。《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渔业水域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渔业生产对水环境影响有效降低、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水平明显提升。
专项行动方案八大举措包括:压减重点湖泊网围养殖规模,压减海洋捕捞渔船,推进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实施,推进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推进海洋捕捞装备更新升级,提升海洋与渔业生态修复能力,提升海洋与渔业生态保护执法水平。
《方案》要求严格执行海洋渔船“双控”制度,压减捕捞渔船数和功率总量,实现全省海洋捕捞强度与资源可捕量相适应;开展限额捕捞试点,在连云港、盐城、南通各确定一个县(市、区)或海域,选定捕捞品种限额捕捞管理;更新改造和淘汰老、旧、木质海洋捕捞渔船;优化海洋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修复受损岸线、海湾、湿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实施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规范海洋各类保护区建设管理;整合海监渔政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综合执法船队,联合海警、公安、环保、水政、海事等部门开展“碧海”“海盾”和海洋休渔等专项执法行动,打击入海排污、涉海工程未批先建、偷捕等违法行为。(来源:中国海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