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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运用水产品索证索票制度严管违禁渔获物

发布时间:2018-07-18

2016年以来,为破解流通领域销售违禁渔获物监管难题,浙江省宁波市“一打三整治”协调办按照“建机制、强宣传、严监管、重联动”的思路,率先探索了水产品交易“索证索票”制度,经过两年实践,已形成了从捕捞源头到市场销售全链条可追溯的水产品交易索证索票监管体系,在打击流通领域销售违禁渔获物的执法监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章立制,建立全链条可追溯体系。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与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攻关调研组,坚持“长效管用、规范运行”原则,深入渔业乡镇、渔村渔港、市场饭店一线,开展加强流通领域销售违禁渔获物监管工作调研座谈,找准推行水产品交易索证索票制度的切入点。出台了落实水产品交易“索证索票”制度的相关文件和建立海洋捕捞和海水养殖单位提供销售凭证制度的实施方案,对全市水产品交易实施索证索票制度的时间、内容以及相关保障措施进行详细规定,全方位规范本市捕捞渔船、辅助船和海水养殖单位出具生产源头销售凭证的行为,形成从捕捞生产、运输转载,到末端销售的全链条可追溯体系。2018年又出台了《关于加强全面禁渔期渔获物销售监管的指导意见》,规范休渔期销售钓具、进口、养殖(暂养)和冰冻水产品的票据工作,切实从制度上规范渔获物的销售与监管工作。

宣传造势,增强商家守法经营意识。市县两级渔业、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凝聚共识、通力合作,抓好宣传引导,积极营造涉渔生产者、经营户守法经营,广大百姓群力护渔的良好氛围。两年来,渔业部门将索证索票制度作为加强休渔管理和幼鱼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休渔宣传工作计划。截至目前,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开展专题宣传60余次,刊登专题新闻报道8次,在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地印发索证索票制度宣传单5000余份,深入渔村、渔港开展点对点、面对面宣传,印刷海洋捕捞和海水养殖专用票据8000本,发放至全市所有捕捞渔船、渔运船和养殖户。市场监管部门通过集中培训、不定期检查等形式加强对经营户的宣传和培训,共组织路林市场举办者、经营户开展索证索票业务培训9次,培训11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300余份。

立足日常,推进索证索票落地生效。渔业和市场监管部门始终把日常监管作为重中之重,采用日常巡查、集中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饭店排档等涉渔经营场所的进货票据、销售台账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宁波市“一打三整治”执法联动督导小组检查督导评分细则》,督导区(县)市涉渔部门落实监管职责,督促经营户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强力推动索证索票普及应用的常态化和规范化。2018年以来,市海洋与渔业局与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加强水产品索证索票监管工作对接会3次,市场监管部门针对票据不全现象下发责任整改(警告)55次,约谈市场举办者(经营户)126户,没收无合法票证来源的违禁渔获物2100余公斤。

加强联动,形成海陆执法监管合力。市县两级渔业、市场监管、商务、公安等部门建立了索证索票联查联督机制。渔业部门将捕捞渔船、辅助船提供源头票据作为海上执法检查的必检项目;把养殖单位使用票据情况纳入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查内容,强化水产品源头生产者落实索证索票意识。渔业、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多次开展水产品索证索票联合执法检查。渔业部门与公安交警部门不定期在高速公路设卡检查运输海鲜的厢式货车,对不能提供渔获物合法来源票据的予以查处。目前,各级各部门常态化联动执法检查机制初步建立,形成了权责明晰、各司其职又相互协作、密切配合的海陆联动监管格局,有效推动了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为打击流通领域销售违禁渔获物提供了有力支撑。(来源:中国海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