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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正式启动2018年度海洋增殖放流工作

发布时间:2018-06-01

5月30日下午,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发布消息,随着1.2亿尾中国对虾苗种投放至莱州湾莱州近海,山东省2018年度海洋增殖放流工作拉开序幕。放流苗种规格整齐,体质健壮,经检验检疫合格。

为做好年度增殖放流工作,我省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一、科学谋划、精心部署。组织召开了全省渔业资源增殖工作视频会议,明确了年度增殖放流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度我省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对全年工作进行系统安排和精心部署。

二、优化体系,定点供苗。选划了中国对虾等19个物种的省级渔业增殖站(含试验性增殖站)共计235处,进一步优化和夯实了增殖放流苗种供应体系;为进一步拓展增殖站功能,推动增殖放流事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组织评定了18处集增殖放流项目示范,社会放流规范引导,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科普,增殖放流技术创新等功能于一体的省级渔业增殖示范站,打造省级增殖站升级版。

三、强化监管、确保实效。建立了县级实施、市级监督、省级抽查的监督制约机制;研究制定了《2018年山东省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抽查监督工作方案》,坚持逢抽必查、逢查必验;继续实施提前3日公示、社会义务监督员、码头现场计数验收等社会监督制度,继续邀请媒体监督,切实将增殖放流打造成阳光工程。

四、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印发了《关于做好山东省2018年全国“放鱼日”增殖放流活动的通知》,继续在6月6日全国“放鱼日”前后组织开展全省范围内的增殖放流活动。

五、是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今年,我省继续坚持政府放流和社会放流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在烟台市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协会的基础上,积极筹建各级生态放鱼协会,通过协会整合资源,举办活动,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加快放鱼台建设,要求所有省级以上海洋牧场,休闲渔业公园和示范站都要建设集鱼文化宣传、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知识普及、社会放流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放鱼台,为群众性放流活动搭建永久性平台和载体。(来源:中国海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