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生态文明是千年大计,海洋保护工作更是其中重要一环。近年来,江门市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全市海洋渔业环境逐渐得到改善,形成天清海晏的生态资源环境。据了解,截至6月1日,广东省渔政总队江门支队直属大队查办各类渔业违法违规案件41宗,结案36宗,收缴罚款154460元。其中查获非法捕捞类案件19宗,安全生产类案件22宗。
为更好地推动海洋生态保护,一方面,江门市不断加大内河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结合珠江禁渔“一天一巡查”制度并创新开展夜间突击巡查,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巡查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同时,定期开展海洋执法行动,在大力开展内河执法巡查的同时,兼顾海洋执法巡查。以2018年一季度为例,省渔政总队江门支队直属大队共开展海洋执法行动2次,出动渔政船和执法快艇6艘次,对新会、台山海域进行执法巡查,共查获34宗海洋违法违规案件。另一方面,直属大队积极开展水产品和水生野生动物执法行动,定期对蓬江、江海各水产品及水生野生动物相关企业和场所进行执法检查。一季度,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车辆3辆次,检查企业3家。
清理整治非法养殖用海也是江门市海洋渔业执法的重点工作。2018年4月,台山市联合海洋渔业、公安、边防及深井镇政府等部门,在深井镇打响开展清理整治违法养殖用海“第一炮”,对阻塞镇海湾大桥至白鹤洲海域主航道的违法养殖蚝排进行清理拆除,截至5月10日,已清理蚝桩30多条、浮筏式蚝排近100亩,清拆违法定置作业103处7600多米。
台山的工作只是江门市打击非法养殖用海工作的一个缩影。记者了解到,2018年以来,沿海各市(区)政府高度重视养殖用海清理整治工作,均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在市(区)政府层面成立清理整治违法养殖用海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海洋、维稳、公安等部门以及当地镇政府、村委会;各部门、单位形成统一认识,合力推进无证养殖用海清理整治工作。
同时,全面调查核实未确权养殖用海情况,注重“清、疏、罚”多种措施灵活运用,收到了良好整治效果。此外,江门市还不断强化监管,严防新增违法情况。目前,沿海各市(区)海洋渔业、交通、边防、沿海镇政府等相关部门,组成统一执法力量,加强对沿海巡查力度,强化执法,严禁新增无证养殖用海。据统计,2018年以来,全市组织养殖用海巡查19次,有效遏制新增违法养殖用海行为。(来源:中国海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