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入海、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为渤海和长江生态环境改善奠定基础
本报讯(记者 朱 彧)在生态环境部1月2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介绍,近期将全面启动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把所有向渤海和长江排污的“口子”查清楚,有效管控入海、入河排污口。
刘友宾是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作上述表示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2019年,生态环境部将会同相关地方政府全力推进渤海入海排污口和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要让那些长期以来和我们‘捉迷藏’‘躲猫猫’的排污口无处遁形,让他们露出本来面目,接受行政监管,接受公共监督。”刘友宾说。
据刘友宾介绍,专项行动的工作任务可以概括为“查、测、溯、治”4项。一是“查”,即摸清入海、入河排污口底数。全面掌握排污口的数量及其分布,建立排污口名录。二是“测”,即开展入海、入河排污口监测。了解排污口污染排放状况,掌握污染物排放量。三是“溯”,即进行入海、入河排污口污水溯源。在监测的基础上,开展溯源分析,查清污水来源,厘清责任。四是“治”,即整治入海、入河排污口问题。在排查和监测的基础上,按照“一口一策”的要求,推进排污口规范整治,完成整治方案制订并推进实施,有效管控入海、入河排污口。
据了解,专项行动将采取“试点先行与全面铺开相结合”的方式,由试点城市先期开展、其他城市“压茬式”推进各阶段工作。试点城市将综合运用无人机航测、卫星遥感、无人船监测、智能机器人探测和现场核查等多种手段,尽快掌握入海、入河排污口情况,形成行之有效、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程序和规范,为在渤海、长江全面铺开排查整治积累经验。
根据安排,2019年,生态环境部将重点做好排污口排查和监测,主要分为两个阶段:6月底前,试点城市完成摸底排查,并同步开展监测;其他城市通过卫星遥感和无人机航测等手段开展自查。年底前,完成入海、入河排污口排查和监测。同时,鼓励各地主动加压,因地制宜,把溯源和整治工作开展起来,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海、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为渤海和长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奠定基础。
据悉,2018年,生态环境部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在碧水保卫战方面,推进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1586个水源地6251个问题整改率达99.9%。11个沿海省份编制实施省级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近岸海域水质总体稳中向好。2019年,将重点做好12项工作。其中,在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方面,将深入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实施长江保护修复、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渤海综合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攻坚战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信息来源:中国海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