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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渔业互保继续实施“无理赔优惠”制度

发布时间:2019-03-20

近日,从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获悉,2019年将继续实施“无理赔优惠”制度。

据介绍,今年是全省实施政策性渔业保险的第8年,也是实施“无理赔优惠”制度的第5年。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对办理续保手续时前一年内(按365天计算)无发生理赔案件的渔船,按续保时会员自缴互保费的10%给予优惠,对已连续两次享受无理赔优惠的,自第3次起优惠比例提高至15%,并授予“安全生产互保会员”称号,发放安全生产会员证书。

截至目前,全省享受无理赔优惠政策的渔船达到10712艘次。(信息来源:中国海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