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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制度8月1日全面实施

发布时间:2019-04-25

日前召开的全国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现场会透露,农业农村部将启动渔船渔港全面监控,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制度8月1日起全面实施。

我国沿海11个省(区、市)分布着148座渔港,强化渔船渔港管理信息化支撑,制定标准和技术规范,引导渔船渔港规范有序发展,是振兴渔港渔业的必由之路。

据了解,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制度要求,船长作为渔船进出港报告第一责任人,在渔船进出渔港前,须将渔获的品种数量、安全装备配备情况等信息报告给拟进出渔港的管理部门。进出国内渔港的大中型(船长12米及以上)海洋渔业船舶也应遵守该制度。(信息来源:中国海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