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洋休渔规定,从5月1日中午12时开始,福建省海域12221艘渔船进入为期4个半月的海洋休渔期。
当天,全省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人员进渔村、入渔港、上渔船,切实加强执法巡查,加强渔民宣传教育,加强钓具作业监管,严格异地渔船管控,强化捕捞辅助船监管,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确保休渔首日应休渔船做到“船进港、网入库、人上岸”。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成立伏季休渔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休渔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监督工作。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采取分片巡查和驻点工作方式,核实渔船在港情况。同时,总队专门抽调执法业务骨干组成5个驻点工作组,在休渔前期、中期、后期等重要时间节点派驻福鼎、霞浦、连江、秀屿、东山等重点渔区协助当地执法机构开展执法监管工作。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同时加大海上执法巡查力度,于4月29日组织省、市、县三级执法机构共73艘执法船艇启动为期7天的福建海洋“蓝剑2019-5(43次)”暨2019年第1次打击违反休渔规定渔船专项行动。(信息来源:中国海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