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长江禁捕执法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要求,安徽省铜陵市着力落实落细长江流域禁捕执法长效管理措施,全力保障铜陵市长江“十年禁渔”开局平稳有序。
一、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
按照县区、乡镇、村居将全市涉及禁捕水域依次划分为三级网格,以村级网格为基本单元,按每段1.5公里左右划分小单元格,将全市280公里禁捕水域岸线划分为270个网格,设置公示牌,准确标明水域(堤段)名称、任务分界线和监督电话,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县、乡、村三级禁捕执法监管新格局。禁捕网格员具体落实日常巡查、清理近水渔具和教育宣传等工作。严格落实“发现—报告—查办—移交”处置流程,对执法巡查实行闭环管理。
二、提升渔政监管能力
强化“人防”队伍建设,成立两级三只执法队伍,配备人员编制143名、到岗112人。提升“技防”能力水平,全市4个渔政信息中心目前稳定运行,配备各类执法船艇12艘、执法车11辆,小目标雷达4部、光电监控21部。探索“智防”监管模式。通过小目标雷达、光电视频监控摄像头,对重点水域实现人工发现、光电监控判定、系统抓图固证24小时监管链条,联动船艇车辆系统,做到执法人员、网格员快速跟踪。
三、加大禁捕执法力度
今年以来,铜陵市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长江刀鲚非法捕捞专项整治、2021年打击非法捕捞春季攻坚战、“中国渔政亮剑2021”、“五一”期间打击非法捕捞、“四清六无”回头看等专项执法行动,严格依法查处惩治各类非法捕捞和各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渔业水域生态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开展执法检查1949次,其中联合执法168次,出动执法人员13433人次,出动执法船艇1003艘次,出动执法车辆1081辆次,各部门查办刑事案件、违法违规案件65起,对非法捕捞行为形成强大震慑。
四、加强相关船舶规范管理
一是明确对象清底数。明确公务、运输、防汛、科研监测等特定功能用途的船舶,由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签订不得从事生产性捕捞的承诺书。全面摸底调查现有乡镇自用船舶,做到船舶及船员“一船一档”“一人一档”,摸清底数。二是压实责任强管理。建立健全镇、村、村民组、船舶所有人的四级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签订不从事非法捕捞、运输、销售天然渔业资源和不从事非法营运的承诺书。所有乡镇自用船舶实行统一登记备案,建立台账,确定航区用途,统一编制标识船名船号,并在船体显著位置进行喷绘。三是联合监管无盲区。强化公安、农业、交通等多部门联勤联动,大力开展乡镇自用船舶违法整治,对各类“三无”船舶,进行“零容忍”执法,形成强大威慑。对于临时停靠大型船舶存在利用生活自备船进行非法捕捞隐患,加强禁捕宣传和联合执法监管。对于停靠在长江干流、内河、湖泊的长期闲置、无人管理、所有人不明的废弃船舶,县区政府依法履行公告程序,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分类处置。
五、完善群防群控机制
实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渔违法犯罪线索。依托垂钓协会、环保志愿组织等民间团体,充分发挥其熟悉水情、了解渔情的优势,协助开展禁渔巡护、政策宣传等工作。采取设立公益岗位、劳务派遣、专职招聘等方式,组建了以退捕渔民为主体的187名护鱼员队伍,协助开展执法巡查。同时,注意加强护鱼员队伍的管理、培训与考核,不断提升履职能力,真正发挥护鱼员队伍“宣传员、劝导员、情报员”作用。
六、规范禁捕执法行为
一是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开展执法业务集中培训和业务技能考核活动,组织举办长江禁捕暨渔政执法业务培训会、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执法文书制作考评等系列活动,全面提高渔政队伍综合素质和执法技能。二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确保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建立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提升执法效能。三是健全渔政执法机制。持续强化禁捕执法监管,始终保持非法捕捞高压严打、露头就打态势,让“十年禁渔”铁令生威。采用“5+2”“白+黑”等方式开展巡查,将巡查重点由工作日转为节假日,由八小时转为早中晚不定时,灵活巡查时间,精准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依法严惩涉渔犯罪“零容忍”,深化协同联动、联合执法,形成打击涉渔犯罪的强大合力和震慑力,让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彻底失去滋生土壤。(信息来源:水产养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