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渔业动态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国内渔业动态 > 正文

《蓝色伙伴关系原则》在2022联合国海洋大会期间发布

发布时间:2022-07-12

“促进蓝色伙伴关系,共建可持续未来”边会于2022年6月29日在葡萄牙里斯本——2022联合国海洋大会会场举行,会上发布了《蓝色伙伴关系原则》,现将全文予以公布。边会由中国自然资源部主办,由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世界经济论坛海洋行动之友等合作举办。

蓝色伙伴关系原则

本原则旨在自愿和合作的基础上,通过共商、共建全球蓝色伙伴关系,共享蓝色发展成果,促进《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尤其是目标14(“为可持续发展保护及可持续利用海洋和海洋资源”)、目标17(“加强执行手段、重振可持续发展全球伙伴关系”)的落实,协同推进《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巴黎协定》和其他涉海国际文书的实施进程,并推动其承诺和目标的实现,共同保护海洋,科学利用海洋,增进海洋福祉,共促蓝色繁荣,共享蓝色成果,共建蓝色家园。

原则1:保护海洋生态

我们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保护海洋生态系统,防止并扭转退化,共同开展海洋生态系统监测,支持实施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促进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建立和有效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地网络,恢复和维持海洋生态系统的健康、服务功能及价值。

目的:促进海洋生态系统的健康与韧性。

原则2:应对气候变化

我们积极推动海洋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加强海平面变化、海洋缺氧、海洋酸化、海洋升温及热浪、极地冰雪融化、海气交换与全球碳循环等研究合作。积极推进海洋领域气候变化适应及减排工作,联合开展海洋观监测、预警预报及防灾减灾的信息技术合作与共享,充分挖掘滨海栖息地等生态系统的防灾减灾功能,共同提供公共服务产品,推动海洋领域“碳中和”。

目的:提升合作伙伴共同应对灾害及海洋领域气候变化的能力,维护人类安全家园。

原则3:防治海洋污染

我们将通过开展切实可行的行动,尽量减少非必要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促进海洋垃圾、微塑料治理,控制并减轻倾废,防治陆地活动、船舶及其他海上设施对海洋的污染,降低水下噪声对海洋生物的侵害。

目的:促进海洋健康与清洁。

原则4:可持续利用海洋资源

我们支持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及可持续利用,开展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其价值评估,探索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多种途径;鼓励发展绿色和可持续的海洋养殖业,支持终止过度捕捞和非法、未报告、无管制的捕捞活动以及破坏性捕捞做法,保持海洋的可持续生产和安全;鼓励发展清洁的可再生能源。

目的: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推进海洋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

原则5:促进蓝色增长

我们共同支持以科技创新和环境友好的方式促进海洋产业的发展,以清洁生产、绿色技术、循环经济和最佳实践为基础,促进现有海洋产业的升级;倡导在绿色金融体系和“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原则”框架下,推动形成蓝色经济发展的新产业、新业态,创建新型金融平台、产品、标准和服务体系;探索滨海健康社区模式,打造亲海空间,实现沿海区域与内陆区域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目的:挖掘蓝色经济未来发展潜力,促进全球蓝色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原则6:创新科技引领

我们将持续支持海洋基础科学研究,共同参与和支持《联合国海洋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2021-2030)》实施计划,丰富实现可持续发展所需要的知识,加强对海洋的综合认知与理解,助推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海洋知识的广泛利用。

目的:提高人类对海洋的认知水平,加强知识对可持续发展的引领作用。

原则7:实施综合管理

我们倡导实施以生态系统为基础的海洋综合管理,通过支持全球海洋空间规划项目的实施,减少和避免人类活动给海岸带和海洋带来的不利影响,鼓励开展最佳实践的经验交流以及实施与评估研究,提升海洋综合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目的:通过实施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推进海洋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原则8:贡献解决方案

我们支持各方在实践中提出最佳解决方案,鼓励采取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支持海洋可持续发展的行动,努力把合作引导到有助于实现各国际涉海公约、条约及其他文书所确立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尤其是第14、17的海洋问题解决方案中去,对增进海洋生态系统健康和促进蓝色增长产生积极作用。

目的:提升海洋合作的高效性和解决问题的针对性。

原则9:加强能力建设

我们将通过人员培训交流、技术援助和海洋发展规划制定等对小岛屿国家、中低收入国家予以支持;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当地蓝色产业,增加就业岗位,提高收入,改善生计,提升其通过可持续利用海洋资源获得效益的能力。

目的:提高小岛屿国家、中低收入国家可持续发展能力。

原则10:坚持开放包容

我们愿意推动建立开放包容的全球蓝色伙伴关系,秉持求同存异原则,尊重伙伴间发展阶段不同、治理模式差异、利益诉求多元、传统特色各异的多样性存在,共同关心海洋、保护海洋和可持续利用海洋,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共同推进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实现。

目的:促进形成更加开放、包容、更具灵活性的新型海洋合作关系。

原则11:融合多方参与

意识到多元主体的广泛参与是推动全球海洋合作的关键,我们欢迎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科研机构、企业积极参加蓝色伙伴关系,并提供支持。

目的:促进海洋问题解决方案的广泛、民主与科学。

原则12:鼓励自愿承诺

我们鼓励各伙伴根据各自情况,在各自能力范围内自愿为蓝色伙伴关系构建做出承诺,为落实《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海洋目标做出贡献。

目的:提升蓝色伙伴兑现承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原则13:开展共同行动

我们愿意与各国和利益攸关方通力合作,加强伙伴间的沟通与协调,增进共识,提升社会对海洋的关注;通过分享海洋知识、最佳实践、经验教训,开展形式多样的合作行动,欢迎各方提供资金和资源支持,为政策制定贡献相关知识,解决共同关心的海洋问题。

目的:加强伙伴间的合作关系,推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共同行动。

原则14:推进公正治理

我们倡导蓝色伙伴的相关活动符合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核心的国际性、区域性、国家法律和其他相关制度框架,坚持共商共建共享,使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和海洋资源的制度安排及活动项目反映大多数国家的意志和利益。

目的:推进海洋治理机制更加公正合理。

原则15:共享发展成果

我们承诺共享蓝色发展成果,在尊重知识产权的基础上公布我们行动的信息及其对社会、环境和经济的影响,公开本原则推动实施的进展情况。

目的:保障蓝色伙伴关系的公开、透明,使蓝色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全球人民。

原则16:维护代际公平

我们从海洋中创造出社会、环境和经济利益的同时,应充分考虑后代人利用海洋资源和享有海洋空间的权利与机会,有义务为后代保存好健康、清洁、优美的蓝色家园。

目的:推动实现海洋可持续发展的代际公平。(信息来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