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是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过去五年,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经济稳步发展。《2021年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显示,2021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90385亿元,比上年增长8.3%,占沿海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5%。我国海洋经济呈现稳中向好态势,持续增强的韧性进一步提振了海洋经济发展的信心。
靠海而生、向海而兴。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纷纷出台政策加快推动经济整体向好,拉动当地经济增长,“蓝色引擎”在新的一年强劲发力。
稳经济
新政策培育新机遇
日前,江苏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若干政策措施》共分12个方面42条,涵盖的政策点约150多个,涉及各个市场主体,包括持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帮助企业减轻负担、降低物流成本、着力恢复和提振消费、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促进外贸外资稳中提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大力支持防疫药品器械生产研发、着力提升医疗保障能力和优化提升政府服务等。其中,在着力恢复和提振消费方面,江苏提出,强化省级及以上重大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完善规划承诺制项目用海报批路径,加快用海审批。
近日,广西印发《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业全面恢复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着力推进2023年文化旅游市场全面恢复振兴,增强文化和旅游消费对广西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该通知提出,开展森林、湿地、海洋等自然资源旅游项目特许经营权试点推广。发挥广西旅游发展集团等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加快重大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步伐。
近日,辽宁印发《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制定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并延续实施一批稳经济系列政策举措。该举措提出,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及各类对外开放平台和海陆大通道建设,鼓励边境贸易和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保生态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对于山东省来说,今年是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起步之年。山东如何推动先行区开新局?
山东近日印发《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2023年,山东将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纵深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等11个方面推进116项任务举措。其中包括:
——高质量建设崂山实验室。全面调研分析实验室建设运行情况,优化实验室建设发展的政策体系,组建高端海洋科技人才队伍,围绕国家战略科技任务,持续开展前瞻性、引领性海洋科技攻关,推动崂山实验室高质量入轨运行。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推动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重点推进国家能源渤中B2、国电投半岛南U1等项目。积极推动中广核烟台招远HG30等首批桩基固定式海上光伏项目,开展漂浮式海上光伏试点示范。大力推动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规模化、集约化开发,积极争取华能沾化滨海渔光互补、国电投寿光多能互补等项目纳入国家新增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并加快实施。推进中鲁菏泽光伏发电、济宁时代永福渔光互补项目等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项目建设。适度推进陆上风电项目开发。年底全省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7500万千瓦以上。
——加快推进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调查评价工作。构建4个主要乔木树种、1个主要湿地类型的碳计量模型参数体系,初步摸清全省海洋碳汇资源本底,提出耕地土壤固碳增汇实现路径。推动地质勘查绿色转型,完成生态地质调查面积约5000平方千米,地热清洁能源调查两处,海底沉积物地球化学调查面积约800平方千米,重要海岛地质调查两处。
——打好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持续推进节水载体建设,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累计建成比例达到80%,在全省工业企业、公共机构等领域打造一批省级节水标杆单位。实施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推动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全省海水淡化日产规模超过70万吨。全省年度用水总量控制在241.1亿立方米以内,非常规水源利用量达到13.5亿立方米以上,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
——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加快推进已批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完成2021年东营、潍坊、威海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市级竣工验收。完成2022年烟台、滨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主要建设任务。整治修复滨海湿地25平方千米、岸线18千米,修复海岛5个。
——推动海洋平台建设。推动深海综合管理平台建设,争取尽快签署部省市共建协议。落实省部共建任务,加快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威海)建设。
——强化项目用海要素保障。加快完成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按要求有序推进“已批未填类”和“未批已填类”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做好渤中I场址、G场址海上风电、海上光伏项目用海要素保障服务,加快推进用海手续办理。争取招远核电一期工程等核电项目尽快获得国家用海批复。积极推进青岛港、烟台港等重点项目用海手续办理。
海南近日印发《海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锚定发展和生态底线,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强化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全面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该方案提出,优化城市发展空间,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形成空间资源高度循环利用的“海南模式”,打造热带滨海岛屿特色的绿色低碳发展道路,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大力发展具有海南热带岛屿特色的绿色建筑,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提升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水平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计量是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的重要基础,是构建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的重要支撑。近日,广东印发《广东省计量发展规划(2022—2035年)》。
广东提出,建立完善海洋领域计量保证与监督体系,提升国土空间计量保障能力。加强碳排放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重规划
推动陆海一体化发展
作为陆地和海洋两大生态系统的交汇区域,近岸海域是生态系统较为敏感的海域,也是发展的“黄金”区域,加强我国长江口海域的用海管理尤为重要。
近日,上海印发《关于加强本市长江河口海域重叠区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上海市长江河口海域重叠区域(以下简称重叠区域)管理工作,促进河口海域资源合理高效保护和利用,推动现代海洋城市建设。重点内容包括严格落实国家规划、明确涉水涉海管理职责分工、严格落实涉水涉海审批制度、分类处置历史遗留项目用海、开展海域综合评估和生态保护修复、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等重点任务。
上海提出,强化重叠区域内水务、海洋、能源、交通、生态环境等相关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确保重叠区域内的保护性范围、开发边界等重要空间参数一致,优化空间布局、有效配置自然资源、提高河口海域管控水平。
在开展海域综合评估和生态保护修复方面,上海提出,根据重叠区域实际情况,市海洋主管部门会同相关沿海区政府组织开展海域综合评估,重点评估项目用海与有关规划的符合性、开发利用活动对所在区域海洋资源和生态的影响,实施长江河口海域、海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和重大项目用海监测评估。
在加强项目用海监管方面,上海提出,运用遥感、空间定位、卫星航片、视频监控等方式方法,对重叠区域用海活动进行动态监管,及时发现侵占岸线、非法设障、未批先建等活动和安全隐患,为重叠区域管理和行政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市海洋主管部门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用海监管工作的函》要求,做好项目用海监管,将相关信息定期报送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在强化海域执法监督方面,上海提出,市、区海洋主管部门应当组织重叠区域用海活动执法检查,查处新增违法用海活动;将历史遗留项目用海情况纳入重点监督检查事项,督促用海单位做好整改处置并按照要求办理用海手续。
上海要求,按照程序推动加强海域使用管理地方性法规政策研究制订。开展海域使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海洋灾害防御等领域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制订。按照“一件事一次办”的要求,探索创新和持续推进水务海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提高河海管理效能。(信息来源:自然资源报)